2021年11月5日晚上19点30分,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在五号教学楼204教室共同为我校涉外班同学组织了题为“国际法权利主体的主宰者——国家”的线上高端学术讲座。本场讲座由yh86银河国际及国际法研究中心的特聘研究员、国际法研究院院士、爱莎尼亚前外交部第一副部长、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前国际法教授、爱沙尼亚塔林大学终身荣誉教授瑞纳·穆勒森教授(Rein Müllerson)主讲,学院潘俊武教授担当此次讲座翻译。
在本次讲座中,瑞纳·穆勒森教授教授强调国家仍然是国际法的主要的、不可缺少的主体,是国际法治和民主发展的基础,不可能、也不应该出现所谓的“世界政府”。教授从欧洲历史发展和现实世界状况的角度阐述了否定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的观点是严重错误的,也是脱离现实的。他明确指出否定国家主体地位实质上是一些国家谋求世界霸权的手段,不是在追求全球化,而是在追求虚伪的“超全球化”。教授的讲解理论水平高,专业性强,但同时深入浅出,易于消化理解,帮助学生正确地认识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的现实意义,提高了理论认知水平。本讲座属于我校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项目活动,也是我校第五届“法治文化活动季”系列活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