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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我校2023年法学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 来源:学院
  • 发布者: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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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利用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按照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20〕6号)有关要求,学校计划开展我校法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人才培养工作。热忱欢迎同学们报名学习。

一、招生对象及人数

(一)招生对象

2023年法学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班面向我校2022、2023年级法学以外专业本科生(不含留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二)招生人数

拟招收300人,按报名时间的先后确定招收人数,额满为止。

二、培养计划

(一)学制:二年

(二)学习课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民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行政法学、法理学、国际经济法学、宪法学、国际私法学、中国法律史、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法律职业伦理。

(三)学分要求

辅修法学学士学位的课程体系由专业课(38学分)、专业实践(3学分)和学位论文(6学分)构成,总学分为47学分。

(四)课程安排

1. 本届辅修学士学位课程一般学习阶段为2023年10月至2025年7月,共计四个学期。

2. 教学形式为面授和实践环节,每周一次,安排在教学周周末。

3. 辅修学士学位学习实行弹性学制,在通常学习阶段未修满学分的,可随同下一届学生学习。

(五)学籍与考试管理

1.辅修学生的学籍和考试管理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

2.学院为辅修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出具辅修课程成绩单,并于学生毕业前转交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3. 辅修专业考试组织、成绩评定和作弊违纪处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 学生无法继续辅修学业,或毕业前仍未完成辅修培养方案的,可将辅修获得学分转入主修学分。辅修课程学分不小于主修课程学分,课程属性一致且授课内容基本相同的,可替代主修课程学分,其他辅修课程可计入通识选修课模块学分。

(六)开课时间

2023年10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后续通知。

三、学位授予

符合主修专业毕业要求,且在校期间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达到辅修专业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获得辅修专业证书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辅修学士学位:

(一)具备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二)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技能;

(三)所有辅修课程平均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

(四)完成学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士学位论文答辩;

(五)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达到以上条件,毕业时将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辅修专业证书、学位证书(标注两个学士学位及所修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学位证书,均可在学信网查询。

四、收费标准

学生辅修法学专业按学分缴纳学费,每学分180元,合计8500元。

五、报名及录取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格物楼(2号教学楼)一楼,学院办公室114室。报名表见附件

线上报名:扫描右侧二维码填写报名表

联系人:景老师 13772136616

(三)录取及缴费注册

1.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录取。

2.报名完成后,请930日前进行学费缴费学费统一通过学校公众号“我校财务处”缴纳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具体缴费方式

3.缴费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自行打印A4纸质版报名表,2号教学楼格物楼1楼114学院办公室领取入学通知书统一扫码进群,有关事项群内公告。

(四)咨询电话

景老师88182671     王老师 88182671


 

      我校2023年法学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报名表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主修专业学习及个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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